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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千与网咖(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琼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523MADXFJ2N55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新区8-3部分地(上邦华府2栋)1单元202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邵市监处字〔2025〕18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没有批发资质的烟草制品零售商处购进卷烟在位于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新区8-3部分地(上邦华府2栋)1单元202商铺的经营场所内销售。2025年11月5日,邵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如下:芙蓉王(硬)35.7条、双喜(软经典)19.4条、白沙(软)10.4条、白沙(精品)13.4条、利群(新版)3.5条、双喜(硬经典)1.3条、白沙(硬和气生财)0.5条、黄鹤楼(硬奇景)1条、中华(硬)0.7条、白沙(和天下)0.6条,以上共计10个品种85.9条。上述卷烟经邵阳县烟草专卖局核验,外观盒装、形态具备真品卷烟特征,核定货值金额为15867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和经营台账,销售数量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查实。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行为,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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