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肖锋水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424MA472J740L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凤凰街道办事处未来大道南侧江南花园c8幢10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柘市监处罚〔2026〕149号
2026年3月16日我局接阿克苏诺贝尔漆油(上海)有限公司投诉 称,柘城县肖锋水漆店销售侵权多乐士腻子粉,要求我局进行调查处理。我局接投诉举报后,于2026年3月16日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有“多乐士”配套系列净味高强内墙腻子101袋;多乐士配套系列嵌缝石膏每袋18kg,共81袋;多乐士配套系列轻质抹灰,每袋18kg,共99袋。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购进票据,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经阿克苏诺贝尔漆油(上海)有限公司辨认,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局执法人员报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4月3日依法立案查处。我局于2026年4月15日作出《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柘市监延强[2026]22号),将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5日起对扣押物品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开始经营该店。当事人今年年初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多乐士”配套系列净味高强内墙腻子购进120袋,每袋18kg,每袋进价9元,销售价每袋12元,销售了19袋,还剩下101袋;多乐士配套系列嵌缝石膏购进100袋,每袋18kg,每袋进价9元、销售价每袋12元,销售了19袋,还剩下81袋;多乐士配套系列轻质抹灰,每袋18kg,购进了100袋,每袋进价10元,销售价每袋13元,销售了1袋,还剩下99袋。当事人违法所得117元,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3940元。经查询,当事人不存在因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商品行为的处罚记录,当事人系首次违法。
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多乐士产品经权利人鉴定,均为假冒产品。当事人对该结论无异议。
当事人未能提供购进上述多乐士产品的进货发票、供货商营业执照、供货商出具的销货清单及货款收据、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不能证明该批产品是合法取得的。
1、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多乐士”配套系列净味高强内墙腻子101袋;多乐士配套系列嵌缝石膏81袋;多乐士配套系列轻质抹灰99袋;
2、没收违法所得117元;
3、罚款11820元。
11820.00元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