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尚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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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林鸿发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421MAC90GJD8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新宁路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扶市监处罚〔2025〕207号
经查,当事人自2024年9月起,主要根据辖区幼儿园需求不定期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经营的药品中,15瓶“风油精”和2瓶“生理氯化钠溶液”系当事人从南宁市兴宁区辉煌五金商行购进并留存发票,其余药品为公司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从药店购买,未保留相关购买凭证。经核实,当事人共购进“风油精”50瓶,销售34瓶,被查获16瓶,购进单价分别为3.00元/瓶、2.73元/瓶、2.40元/瓶和2.60元/瓶,销售单价分别为4.20元/瓶、4.00元/瓶和3.50元/瓶;购进“伤科万花油”26瓶,销售25瓶,被查获1瓶,购进单价5.47元/瓶,销售单价8.00元/瓶;购进“生理氯化钠溶液”2瓶,尚未售出,被查获2瓶,购进单价4.50元/瓶,销售单价6.50元/瓶。依据当事人供述销售的药品及数量、单价的情况,货值金额以涉案药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未售出的“风油精”按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违法所得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计算。经合计,本案货值金额共计415.8元,违法所得为332.4元。
1.没收被扣押的3种药品共19瓶;2.没收违法所得332.40元;3.罚款12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2332.40元。
12000.00元
扶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