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万和(天津)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英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6QDBBX5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万新街津滨大道143号(万新大厦A栋裙楼三楼)(存在多址信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东丽市监处罚〔2026〕15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1月在美团开设“天津万和皮肤专科医院”店铺对医院进行推广。当事人店铺相册中有“凝聚专科优势 精准规范诊疗 配备高精尖端治疗仪器”宣传内容,当事人在美团店铺中使用“天津万和皮肤专科医院”、“天津万和皮肤病医院”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天津东丽万和医院”不一致。当事人在美团店铺上传图片中发布“本院接诊下列所有项目:湿疹皮炎、痘坑痘印、痤疮疤痕、荨麻疹、祛痣祛疣、皮癣疱疹、银屑病、灰指甲、毛囊炎、花斑癣、白癜风、鱼鳞病”的内容属于疾病名称。根据《医疗广告认定指南》(2025年7月17日)第六条“医疗机构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发布医疗广告:(一)对本机构就医环境、医疗器材等硬件设备进行带有主观色彩的推介”的规定,当事人在美团店铺发布的内容为医疗广告。当事人用于发布医疗广告内容是自行编辑制作并上传发布。当事人上述医疗广告内容发布前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满足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广告行为。
综上,建议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