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宋氏水产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淑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BN7W37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马鞍山路41号华硒农产品批发市场11栋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99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4年11月12日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水产品经营活动,店铺招牌名称为“宋氏水产”。
当事人所经营水产品的进货来源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某水产品批发市场。其用于销售计量的器具为电子台秤,型号为TSC-200,最大称量200kg,最小称量1kg,检定分度值3000,制造日期为2022年3月。该秤合格证编号为2863078,有效期至2026年7月21日。该电子台秤系当事人从荆州市沙市区批发市场送货人员处购得,未索取购进票据。
2026年2月3日,本局依法委托恩施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对该电子台秤进行现场检定。检定过程中,使用5kg标准砝码进行称重测试,在不同功能键操作下,秤显示重量如下:
按下M1键,显示5.20kg;
按下M2键,显示5.50kg;
按下M3键,显示5.70kg;
按下M4键,显示6.00kg;
按下M5键,显示6.30kg;
按下M6键,显示6.50kg。
2026年2月4日,恩施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出具检定结论:该电子台秤不符合《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技术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当事人对检定结论无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核查,当事人自2023年1月起,明知该秤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仍持续使用至2026年2月3日被查处,共计使用三年零两个月。当事人清楚该秤存在称重偏差,且掌握通过按键操作使显示重量大于实际重量的方法,主观上存在利用该秤虚增重量、牟取不当利益的目的,具有主观故意。因顾客还价过低导致利润微薄,遂通过克扣重量方式增加收益。在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3日期间,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提供准确销售记录,故无法精确计算售出水产品总重量及多收金额。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明知销售中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合格,却依然使用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具有主观故意,不仅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清朗的市场环境,社会影响较大,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七)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七)其他依法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规定的情形,对当事人适用从重处罚。本局决定:
1、没收不合格电子台秤1台;
2、罚款1800.00元。
18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