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恒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会芸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2MA6E7RK50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镇川硐街上川硐敬老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6〕3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8月14日办理登记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养老服务、养老院管理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于2023年12月26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单位食堂,经营资质合法有效。当事人负责运营碧江区川硐镇川硐养老院。
2026年3月16日,碧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食堂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多个问题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碧市监责改〔2026〕10号),要求当事人于2026年3月31日前改正。2026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上述问题进行复查时,当事人未对第1个问题:“1.后厨加工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进行整改。
当事人在碧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出“后厨加工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的问题后,未主动向执法人员陈述食堂面积较小,无法在原场地基础上进行整改,打算重新修建新食堂的事实,未提出延长责令改正期限的诉求,导致出现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违法事实。
2026年6月29日,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1份。
对当事人涉嫌未按照操作流程合理布局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办案人员建议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