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盛福前沙涧超市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诏秋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DWRRWY2D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三路2号1幢1层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市监处罚〔2026〕4960号
2026年05月0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售的张二嘎崩豆商品外包装标注净含量为102g,商品价签上标注为“张二嗅崩豆102g”,但其自行制作的商品价签规格栏标注为160g,存在价签标注规格与商品实际信息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当事人此前因该商品标价问题收到过投诉举报,已于2026年01月25日主动完成初步整改,将涉案商品标价签规格及购物小票信息均修正为102g。由于员工工作失误,标价签规格栏处错标为160g。当事人现场主动将涉案产品自制价签的规格信息更正,已当场整改完毕。执法人员现场调取涉案产品销售小票,小票打印的商品信息为“张二嘎崩豆102g”,与商品外包装实际标注信息、产品实际规格一致。同时,当事人现场提供了涉案商品供货商资质证明、进货票据及进货台账,供货及进货溯源资料齐全。再查,涉案商品供货商为北京新常乐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从该供货商处共购进三批次张二嘎崩豆,进货日期分别为2025年12月25日、2026年02月01日、2026年04月09日,每批次购进数量均为10袋,累计购进30袋。该涉案商品进货单价为2.80元/袋,对外销售单价为4.50元/袋。经查实,当事人自2025年12月25日购进首批涉案商品当日起,即使用标注信息错误的自制价签对外销售产品,违法行为持续至2026年05月07日,当事人在上述违法时段内,累计销售价签标注不规范的张二嘎崩豆23袋,本案涉案商品价值总额135元。因当事人所售商品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应售价格的基数难以准确、公允界定,故无法确定违法所得。当事人剩余未销售涉案商品已全部完成标价整改,无后续违规销售行为。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商品经营销售过程中,自制商品价签的规格标注内容与商品外包装实际标注信息不符,未严格按照市场监管相关规定做到准确、规范明码标价,该行为违反明码标价相关管理要求,已构成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元。
5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2
京海市监处罚〔2026〕23号
当事人2025年10月30日售出4袋大红门香嫩烤肉260g(生产日期2025年08月01日,保质期90天),进货价格17.3元/袋,销售价格25.8元/袋,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又查,当事人经营的大红门香嫩烤肉260g供货商为北京同乐诚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能够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进货台账、销售单、肉制品产品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当事人能够提供近两个月理货记录,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当事人积极整改,发布了召回公告并提交整改报告。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103.2元,违法所得103.2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3.2元。
1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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