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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克会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4MA6HK0N92K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织金县绮陌街道中坝村后冲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30
(2022)黔0524民初2350号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张**
织金县人民法院
2
2022-03-21
(2022)黔0524民初9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周**
织金县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织金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织卫医罚〔2026〕43号
2026年6月16日织金县卫生健康局接到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文号:织检行公建〔2026〕14号),内容为:“2026年6月,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织金县辖区内部分精神病医院存在病历管理不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虚假诊疗等问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本院依法进行调查。经抽取辖区内5家精神病医院2024年以来500余名已出院患者的病程记录、医嘱、住院补偿费用统计清单等数据及资料,通过智能体及人工筛查与分析,现查明:……建议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四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存在的诊疗不规范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切实规范精神卫生诊疗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请于收到本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本院。”。上述检察建议书中涉及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的问题有过度诊疗(存在为非“精神分裂症”患者开具“阳性和阴性精神症状评定量表”)、病历管理不规范(患者巫某星的病历资料中阶段小结缺失、病程记录间隔大于3天、以阶段小结代替病程记录、出院记录严重缺项)。(详情见《检察建议书》)。 2026年6月26日接到《毕节市2026年精神病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问题台账(卫健)》,其中涉及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的反馈问题类别有人力资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文书、超范围执业、达到出院条件未出院等。 2026年7月15日织金县卫生健康局接到《织金县医疗保障局问题移送函》,内容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26日,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毕节市民政局等部门对织金康宁精神病院等5家精神病医院开展现场检查,均反馈不同程度存在医护比配备不足问题。……二、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编制床位99张,实际开放304张,检查当日在院病人228人;执业医师9人,主治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护士46名,医护比配备不足。……” 接到相关资料后,2026年7月21日织金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肖某会的授权下由该医院的院长、主要负责人李某陪同对该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对李某、涉及的医师谢某琴、许某军、张某进行调查询问。2026年8月4日执法人员对该医院的院长李某进行补充调查询问。经现场检查、调查询问发现织金民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存在: 一、人力资源配备未满足临床工作需要(1.经核查该医院为二级未定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中核定床位99张。2.截止2026年7月21日该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9人(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人,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注册护士43人,在岗护士43人(其中主管护师2人,护师6人,护士35人),药房工作人员2人(执业药师1人,药士1人),检验师1人,放射技士2人。在院病人共219人(其中男病人175人,女病人44人)。3.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对二级精神病医院人员配备的要求为:“(一)每床至少配备 0.44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至少有 1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至少有 1 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五)平均每床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柒拾陆元柒角(276.7元);3.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伍佰元(51500.00)
51500.00元
织金县卫计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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