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银忠 | 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062062610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大草滩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6
(2023)新0109民初6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秦半两销售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6
(2023)新01民申137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16
(2023)新01民申136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1-08
(2023)新0109民初5101号
合同纠纷
刘**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5
2022-04-18
(2022)新0109民初270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刘**,刘**,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公司,袁**,刘*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6
2021-05-24
(2021)新0109民初31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覃**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7
2020-11-23
(2020)新01民终1179号
股权转让纠纷
袁**,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刘**
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5-13
(2020)新01民终1179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刘**,袁**
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9-08-27
(2019)新01民终27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红林天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9-08-05
(2019)新01民终27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红林天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1-28
2025-11-12
(2024)新0109执恢421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袁**;刘**;刘**;刘永宾;乌鲁木齐市某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2
2025-11-18
2025-11-13
(2025)新01执复108号
执行异议之诉
刘**;刘**;刘**;袁**;乌鲁木齐市某甲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5-08-28
2025-08-12
(2025)新0109执异17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刘某甲、刘**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6-28
2024-06-27
(2024)新0109执386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某某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1-31
2023-08-14
(2023)新0109民初2975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宋楠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53667.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5-16
2023-02-21
(2023)新0106执2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天邦兴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3203.10元
执行案件
7
2023-03-28
2023-03-21
(2023)新0109执601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刘**、袁**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3-03-02
2023-03-01
(2022)新0109执1735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刘**、袁**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3-02-14
2023-02-08
(2022)新0109执4863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周**、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2-08-25
2022-05-01
(2022)新0109民初270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刘**、乌鲁木齐市鑫忠林矿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7858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自然资罚字〔2025〕318号
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3月29日期间,该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黑沟8号矿,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越界开采建筑用砂原矿(戈壁料)167920.6立方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属未经批准越界开采行为。
1、责令该公司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
2、没收该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黑沟8号矿越界采出的矿产品(建筑用砂原矿(戈壁料))167920.60立方米,折合人民币1175444.20元(167920.30立方米×7.00元/立方米);
3、对该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乡黑沟8号矿越界开采建筑用砂原矿(戈壁料)的行为,处以违法采出的167920.60立方米建筑用砂原矿(戈壁料)价值25%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93861.05元;
两项合计:1469305.25元;
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九十日内对越界开采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293861.05元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6-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