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普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利乃 | 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GQ8DR2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海晏庙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4
(2026)浙02民初3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宁波优月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慈溪市美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普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3-24
(2026)浙02民初34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宁波优月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慈溪市小舒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慈溪市普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0-24
(2025)浙0282民初22693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佛山市好萌时尚饰品有限公司
慈溪市普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6〕672号
2026年3月19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电暖袋经检验,被判为不合格。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594元,两项合计罚没款674元整。
594.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