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顺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成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00MA77CCWD4G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312国道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伊州市监处罚〔2026〕87号
2026年3月23日-24日,我局联合河南省特检院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开展安全检查,当场发现登记证编号为(起27新LA00019(18)、起27新LA00069(20)、起27新LA00013(22)、起27新LA00087(21)、起27新LA00018(18))的5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均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月24日,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哈伊州市监特令(2026)第39号】,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4月8日前整改并消除事故隐患。
3月23日-25日,当事人自行联系维修人员孙义标开展维修,事后方知该人员属于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
整改期限届满后,2026年5月15日河南省特检院联合我局开展复查。现场查实,仍有2台使用登记证编号为(起27新LA00019(18)、起27新LA00018(18))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重大安全隐患持续存在。
立案调查期间,当事人自行联系了具有资质的河南省科宇矿山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于5月26日起开展修理,安装起重量限制器等部件,目前该5台起重机械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