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乐喜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饶琴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23MA2TAGFX0K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弋江镇工业集中区(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5〕481号
经查明,你(单位)生产经营的“米乐喜甜酒酿”标签营养成分表如下:能量:321千焦(kJ),4%;蛋白质:1.6克(g),3%;脂肪:0克(g),0%;碳水化合物:17.3克(g),7%;钠:0毫克(mg),0%。通过你(单位)提供的其生产的“米乐喜甜酒酿”食品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RPJC22120388G),营养营养成分的检测结果如下表。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单位 检测结果 NRV%1 能量 GB28050-2011 kJ/100g 321 42 蛋白质 GB5009.5-2016第一法 g/100g 1.6 33 脂肪 GB5009.5-2016第二法 g/100g 0 04 碳水化合物 GB28050-2011 g/100g 17.3 65 钠 GB5009.5-2017第一法 mg/100g 0 0根据《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A.3计算“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计算公式见式(A.1)NRV%=X/NRV×100%”,经计算,上述产品的“碳水化合物”项目的NRV%应为17.3/300×100%=5.76%,修约值应为6%。另查明,你(单位)在取得“米乐喜甜酒酿”产品的营养成分表分析报告(报告编号:RPJC22120388G)后将相关的报告交由广告公司进行制作产品的包装盒及包装袋。广告公司对照上述分析报告将包装袋上的营养成分表中的“碳水化合物”的NRV%的数值错误的标注成7%,再交由你(单位)时,你(单位)审查时未及时发现。又查明,在2025年8月18日本局现场检查后,你(单位)于2025年8月20日通过农民日报发布了产品召回公告,对涉案产品采取了召回措施。再查明,上述涉及批次的“米乐喜甜酒酿”产品共计生产经营170箱(12碗/箱),销售价格为18元/箱,生产成本为16元/箱。你(单位)于2025年4月份在公司内部自查中发现了标签中营养成分表的数值与《检验报告》(报告编号:RPJC22120388G)中数值存在不一致情况,后你(单位)于2025年4月份27日进行了整改。综上,你(单位)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货值金额为170箱×18元/箱=3060元,获违法所得为3060元。
1;罚款壹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零陆拾元。
1000.00元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