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邯郸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申建忠注册资本:50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057415448738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邯郸市市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园街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2
(2021)冀0435民初227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邯郸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
曲周县人民法院
2
2021-12-2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邯郸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
曲周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5-04
(2015)西民商初字第014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杨**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2
2015-12-1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邯郸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10-18
2016-04-15
(2015)西民商初字第014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告邯郸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东正汽车运销有限公司、申**、杨*男、申**、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79851886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6-07-12
2016-07-12
(2015)西民商初字第0143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告邯郸市冠科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市东正汽车运销有限公司、申**、杨*男、申**、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保全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邯开发市监处罚〔2026〕89号
经核查,当事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截至目前,当事人仍未依法公示年度报告,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经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通过当事人登记地址(经营场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依法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6-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6-0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21-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6-09-0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