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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中药材公司神龙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满堂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23MA4896WU6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云梦县城关西大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8-03
2017-04-13
(2017)鄂民终34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云梦县中药材公司神龙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梦市监处罚〔2026〕111号
经查,当事人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从湖南恒昌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7.99 元/盒的价格采购“百岁爱心脑欣片”药品(生产日期:20240512、有效期至 202604、规格:10 片/板×3 板/盒)5 盒,销售价格为 15 元/盒。未超过有效期前销售 3 盒,剩余 2 盒未销售,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且未与其他待售药品进行有效隔离。当事人销售的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 30 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的规定,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药品;2.罚款 10000 元。
10000.00元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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