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云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2689992504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东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3
(2025)浙07民特2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时**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6-15
(2020)浙0782民初17338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黄**
义乌市人民法院
3
2021-01-19
(2020)浙0782民初17338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4
2021-01-19
(2020)浙0782民初17338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黄**,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5
2020-01-08
(2019)浙0782民初117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陈**,李**
义乌市人民法院
6
2019-07-09
(2019)赣0983民初3268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丰城市力同商贸有限公司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19-07-04
(2019)赣0983民初3268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丰城市力同商贸有限公司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19-06-12
(2019)浙0782民初102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3-21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8
2021-09-07
(2020)浙0782民初17338号之三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02
2020-10-20
(2020)浙07民终29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03
2020-03-09
(2019)浙0782民初117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李**、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1916.8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1-01
2019-06-04
(2019)浙0782民初102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李**、陈**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8
2019-12-23
(2019)浙0782民初15647-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26
2019-07-03
(2019)赣0983民初3268号之一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丰城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义乌市某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6-28
2019-06-13
(2019)赣0983民初3268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丰城市某某有限公司、义乌市某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6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6〕1545号
2026年3月31日,被处罚人义乌市爱普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在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武溪北街生产销售不合格灯泡。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2785元;3.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2
蛇关查一缉不罚字(2024)1号
2023年12月7日,当事人委托深圳市久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蛇口海关申报出口:LED灯|12W18W40W50W96915只(13008千克)。报关单号码:530420230041812041,集装箱号码:MEDU7413400。2023年12月12日,蛇口海关查验发现,当事人实际出口:LED灯|12W18W40W93895只(11312千克)。另有灯配件1256千克、路灯322千克、筒灯118千克(详见清单),未向海关申报。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违反了关监管规定,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蛇口海关
2024-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