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璟润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理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0MA77Q7JX8L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38-2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税稽罚〔2026〕24号
(一)增值税
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你公司取得84份由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6500192130,发票号码为03196825-03196833、03196980-03197030、05810892-05810915,发票金额合计8,230,088.40元,发票税额合计1,069,911.60元,发票价税合计9,300,000.00元,货物名称为柴油)。你公司取得上述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认证通过并申报抵扣进项税1,069,911.60元。
经查,你公司与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无实际业务往来,以支付开票费方式取得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虚开的上述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之规定,你公司上述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你公司少缴纳2019年增值税的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少缴纳2019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法定代表人李理询问笔录7页;企业银行存款明细、对公账户资金明细17页;何玲玲、孟员亿、蒋文斌、李理、司永强银行卡明细9页,共同证明你公司接受虚开发票、虚假资金支付及资金回流。
证据2.发票复印件84页;认证结果清单6页;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页;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11页;“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记账凭证29页,共同证明你公司使用虚开发票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
证据3.企业自查报告17页;自查补税明细及完税证明46页;“协查函”、“协查报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8页,共同证明你公司2023年5月将上述份84份发票增值税进行转出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