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银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润成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2695604352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6〕156号
2024年12月至2026年2月,当事人对甘肃嘉恒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电费时,收取居民合表电价按0.6元/度收取。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省内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2〕881号文件及《甘肃省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4〕501号的规定,① 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用电,统一执行居民合表电价;② 小区充电桩不允许适用转供电加价政策,只能按电网公布合表基准电价(0.515元)收取电费。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当事人2024年12月至2026年2月缴纳的票据账单,显示1.日期: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7日,票号5752342显示收取电费7615×0.6=4569元。2.日期:2025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4日,票号6115458收取电费7323×0.6=4394元,总共收取8963元。调查显示当事人自2024年 12月8日开始收取,共收取2次,多收合表电费1270元。当事人对以上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对陇西银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381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810元,大写叁仟捌佰壹拾元整。
3810.00元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