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辅仁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雪亮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0606118820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通天河街9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06
(2023)甘民终10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天津伟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州辅仁医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1-12-03
(2021)苏0106民初1210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刘**,赵**,兰州辅仁医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
2021-11-19
(2021)苏0106民初1210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辅仁医院,刘**,赵**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0
(2021)苏0106民初1210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刘**,兰州辅仁医院,赵**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5
2021-05-21
(2021)甘民终2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兰州辅仁医院
甘肃荣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6
2020-06-29
(2020)甘0191民初1361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甘肃合睿事务所
甘肃巨昌投资有限公司,兰州辅仁医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7
2020-06-29
(2020)甘0191民初1361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
兰州辅仁医院,甘肃巨昌投资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8
2019-12-10
(2019)甘0191民初2619号
劳务合同纠纷
乔**
兰州辅仁医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9
2019-11-22
(2019)甘0191民初276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鲁*
兰州新区辅仁医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10
2019-11-21
(2019)甘01民初5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天津伟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兰州辅仁医院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3-11-23
(2023)甘01民终838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兰州辅仁医院与谢**、甘肃辅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22
2022-12-12
(2022)甘01民终391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兰州辅仁医院、湖南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85140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4-24
2022-03-03
(2021)甘01民终5712号
追偿权纠纷
兰州辅仁医院、陆**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15
2021-11-26
(2021)甘01民初46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兰州辅仁医院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259043.79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31
2021-06-23
(2021)甘民申96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兰州辅仁医院、甘肃建工工程承包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21
2021-10-26
(2021)甘0191民初238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湖南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州辅仁医院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51404.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12-15
2021-07-28
(2021)甘0123民初2552号
追偿权纠纷
兰州辅仁医院、陆**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07
2021-06-08
(2021)甘0191财保15号
财产保全
湖南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兰州辅仁医院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1-06-25
2021-06-03
(2021)甘0191民初155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湖南翊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辅仁医院、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2-05
2020-12-18
(2020)甘0191民初2693号
合同纠纷
兰州共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辅仁医院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新医保罚字﹝2026﹞10号
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兰州辅仁医院存在低标准入院、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超项目内涵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超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用药、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超量开药,不合理用药,超医保支付范围等行为,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
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并约谈你单位有关负责人;2.责令你单位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7157.62元(职工20187.18元,居民16970.44元),退回违规的医保基金票据提交本机关核查;3.对你单位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7157.62元1.3倍的罚款,计48304.91元。以上责令退回金额和罚款金额合计85462.53元。
85462.53元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