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荣旺五金综合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世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622MA15B2H74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靖宇县一道街(嘉骏丽园2号楼00020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罚〔2026〕4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单位:沈阳市丰源线缆厂,规格型号:ZR-RVV,生产日期:2024年7月,产品名称: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后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于2025年7月从厂家售货员处购进该品130米,进货单价为3.5元/米,后以4元/米的价格销售给抽检机构30米,抽查备样30米(已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剩余70米已由自家房子装修使用。本案货值金额520元,违法所得15元。
2025年9月12日,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靖宇县荣旺五金综合商店销售产品名称为聚氯乙烯绝缘电线,规格型号为ZR-RVV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型号电线电缆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12月1日我局收到白山市市场监管局《白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白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复检申请书》、《检验检测报告》。当日执法人员将该3份文书通过现场送达给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批次30米上述电线产品(抽查备样30米),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向当事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经抽查不合格批次上述产品。同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12月2日我局予以立案。12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第二次询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电缆的行为收集相关证据,2026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电线电缆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于从厂家售货员处购进该品130米,进货单价为3.5元/米,后以4元/米的价格销售给抽检机构30米,抽查备样30米,剩余70米已由自家房子装修使用。本案货值金额520元,违法所得1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案件调查工作,对违法行为立即整改,向我局提供厂家营业执照、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相关信息,但未保留进货票据,无法说清其进货来源。拟责令停止销售,没收不合格产品,并处货值金额 2 倍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产品30米;
2.罚款104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5元。
罚没款合计1055元。
1040.00元
靖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