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向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0MA35KMK2X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南路168号(金诚广场)1栋301室3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市监处罚﹝2026﹞153号
2026年2月26日,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情况下,擅自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文章文章随文配有该患者与医生的术中场景照片、术后眼部检查照片和“术后,熊大娘的眼位恢复了正常,困扰其多年的斜视问题彻底消失”等文字内容,利用患者的名义及形象为斜视诊疗服务作证明。当事人无法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关键文件,承认涉案广告未经审查。现场删除相关文章,提供患者熊大娘入院病案袋,并提交患者入院记录、会诊单、术前小结、出院记录打印件,证实该案例的真实性。 另查,当事人2025年10月10日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情况下,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审查医疗广告文章“一封有温度的感谢信,青光眼患者重见光明背后的温暖守护”被举报,利用患者的名义及形象为青光眼诊疗服务作证明,文章于2025年10月27日现场检查时删除。
处以人民币16800元罚款
16800.00元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