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金星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国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423MA73QP9D69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景明路1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罚〔2026〕56号
2026年4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景泰县金星商行进行监督检查。该商行墙上醒目悬挂《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423MA73QP9D69,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1日,经营者:杨国香,经营场所:甘肃省一条山镇景明路136号。在该商行食品架上摆放有2袋康嫂酸菜,净含量:500ML,执行标准:Q/XFY0001S,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新民市福源酸菜加工专业合作社。检查发现该酸菜包装袋未标注有效的生产日期。经报局领导同意,现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予以扣押涉案物品,并送达了《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景泰)市监(强制)〔2026〕24号,附财物清单,编号:(景泰)市监物〔2026〕24号,现场拍照为证。并当场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及救济途径,当事人现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
对景泰县金星商行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