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徐广才干货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广才注册资本:0.0001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5MA061L8E0K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道建昌道与外环线交口处(兴耀粮油食品批发市场兴耀公寓2号楼底商21-2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03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徐广才干货经营部
王**,乳山市丰谷园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周思欣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8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2
(2025)津0105民初29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徐广才干货经营部
王**
裁判文书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7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徐广才干货经营部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北兴处罚〔2025〕6号
被抽检食品为多味花生(原味;商标:真鹏马老大;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市真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8-01),该食品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标称生产者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未在天津市真鹏食品有限公司处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未在生产车间、成品库、留样区发现被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当事人确认涉案食品确由其售出,但无法提供涉案食品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及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无法说明进货来源。当事人称涉案食品为其从一业务员手中购得,购进了2箱,全部销售给了天津市静海区静成超市,销售单价44元/件,销售金额共计88元,故本案中货值88元,违法所得88元,当事人于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通知,召回不合格食品,但尚无人退回。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8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