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东浦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成洙 | 注册资本:8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21738076888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温泉村委会早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处罚〔2026〕412号
2026年6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该公司原料库内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冷冻去骨牛肉体脂”17箱,其中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3日的13箱,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6日的4箱,保质期均为24个月,执法人员依程序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当事人资质证照复印件,提取了查封的“冷冻去骨牛肉体脂”17箱供货商资质、通关材料、电子发票等资料复印件。2026年6月30日我局予以立案展开调查。2026年7月6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食品安全总监进行了询问调查,该公司提交了《关于行政强制措施情况说明》和整改后的照片打印件。经查:1、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1738076888T,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53042108354),有效日期至2026年7月26日。2、当事人存放于食品原料库中的“冷冻去骨牛肉体脂”17箱超过保质期,其中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23日的13箱,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6日的4箱,保质期均为24个月。3、涉案“冷冻去骨牛肉体脂”17箱均由该公司从华誉凤凰(大连)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含税14.5元/公斤,17箱标识重量共计356.89公斤,货值金额共计5174.91元,无违法所得。我局于2026年7月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云市监玉罚告〔2026〕412号),告知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本局认为,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冷冻去骨牛肉体脂”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三)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经查询省局案件系统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生产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2026年5月12日的成品霜降雪花调制牛肉均由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合格;主动进行了整改。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项“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进行责令改正。
1、没收查封的“冷冻去骨牛肉体脂”17箱。2、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