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龙油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志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6738415253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郑楼古渔6号地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27
(2020)浙0327民初5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长龙油墨有限公司
易**,易*
苍南县人民法院
2
2020-11-18
(2020)浙0327民初5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长龙油墨有限公司
易**,易*
苍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2-20
2017-02-20
(2017)浙0326行审57号
行政案由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浙江长龙油墨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阳应急罚决〔2026〕第000061号
2026年6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平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万全镇郑楼古渔6号地块浙江长龙油墨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甲类生产车间内有生产油漆的痕迹。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宋某某得知,浙江长龙油墨有限公司有为平阳县金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油漆。当事人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和《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浙应急〔2024〕172号)第八十六条处罚档次一档、裁量幅度一档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3.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130000.00元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6-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