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心亮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2757685558K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融合南路26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1
(2023)苏1182民初2939号
旅游合同纠纷
陆**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扬中市环球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2
2020-05-20
(2020)新01民终12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图尔荪艾力·玉苏普,新疆乌鲁木齐旅游出租车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中心支公司,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27
(2026)新4323民初4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沐阳金丰大件运输有限公司;黄克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海县人民法院
2
2026-05-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海县人民法院
3
2026-01-14
(2025)粤0303民初663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谢**
陕西鲜邦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王鹏;王哲;马建军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4
2026-01-05
(2025)粤0303民初6637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谢**
马建军;王鹏;王哲;陕西鲜邦达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5
2025-07-24
(2025)粤0303民初6637号
旅游合同纠纷
谢**,林**,谢**
王哲;王鹏;马真龙;马建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1
2023-02-06
(2023)新0106执87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马**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383654.95元
执行案件
2
2023-03-21
2023-03-17
(2023)新01民终472号
合同纠纷
姜**、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03
2022-05-24
(2021)新0106民初7011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马**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0496.5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4-15
2022-03-11
(2021)新7101民初1422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02
2022-01-12
(2022)新0106执156号
劳动争议
陈**、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63845.00元
执行案件
6
2022-01-30
2022-01-10
(2022)新3101民初1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姜*、马**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1-13
2022-01-10
(2022)新01民终36号
劳动争议
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陈**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1-16
2021-07-06
(2021)新0102民初3846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新疆康辉大自然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9795.83元
民事案件
9
2021-01-20
2021-01-07
(2021)新0102执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图尔荪艾力玉苏普与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1111.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0-11-05
2020-10-20
(2020)津0116民初2463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许**、赵**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506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9-07
2
新乌天交执运政(2026)0094号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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