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贤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2MA6K456E4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中和路10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5
(2022)云0115民初2887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2
2023-05-24
(2023)云0115民初1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云南振峰商贸有限公司,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3
2023-04-23
(2023)云0115民初9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
晋宁区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4
2022-12-05
(2022)云0115民初2887号
产品责任纠纷
x**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5
2020-09-22
(2020)云01民初1651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x**,株式会社纳益其尔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9-11
(2019)云01民初178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7-30
(2019)云0122民初1615号
排除妨害纠纷
中和路小宗地西区业主委员会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晋宁县人民法院
8
2019-06-04
(2019)云0122民初950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中和路小宗地西区业主委员会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晋宁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4-10
2026-02-11
(2026)云0181执862号之一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李*;某有限公司;晋宁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2407.00元
执行案件
2
2024-11-26
2023-12-28
(2023)云0181民初407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某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某某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01
2019-10-09
(2019)云01民初178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与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25
2019-06-18
(2019)云0122民初950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中和路小宗地西区业主委员会与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12
2017-10-17
(2017)云01民初162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5-30
2018-10-15
(2018)云0122执1032号之一
排除妨害纠纷
普**、普**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4-19
2018-07-15
(2018)云0122民初1118号
排除妨害纠纷
普**、普**等与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晋处罚〔2026〕60号
2026年4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被投诉举报的外包装标签标示有:“品名:黔岭牌 黑凤鸡蛋,内装10枚 净含量:400g,配料:鸡蛋,检测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营养成分表 能量 每100克 543千焦(KJ) 营养素参考值%:6%,蛋白质 每100克 12.1克(g) 营养素参考值%:20%,脂肪 每100克 7.2克(g) 营养素参考值%:12%,碳水化合物 每100克 4.2克(g) 营养素参考值%:1%,钠 每100克 158毫克(mg)营养素参考值%:8%”等内容的“黔岭牌”黑凤鸡蛋产品6盒,其外包装标签上未标注产品标准代号,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鸡蛋产品营养成分表的计算或检测依据。
2026年4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核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有被投诉举报的“金堆谷”核桃软糕(素颜原味、养眼枸杞、颜值红枣)共计18.416千克,其外包装标签均标示有:“产品类型:凝胶糖果(淀粉型),产品标准代号:SB/T 1002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50010750077,营养成分表 能量 每100克(g) 1300千焦(KJ) NRV%:15% 蛋白质 每100克(g) 5.4克(g) NRV%:9% 脂肪 每100克(g) 24.2克(g) NRV%:40% 碳水化合物 每100克(g) 47.8克(g) NRV%:16% 钠 每100克(g) 8毫克(mg) NRV%:0%,委托商:云南金堆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重庆雅轩食品有限公司九龙坡分公司,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铜罐驿镇建设村284号”等信息,其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示“能量 每100克(g)1300千焦(KJ)”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问答(修订版)的规定;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摆放有被投诉举报的的外包装标签标示有“检测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营养成分表 能量 每100克 543千焦(KJ) 营养素参考值%:6%,蛋白质 每100克 12.1克(g) 营养素参考值%:20%,脂肪 每100克 7.2克(g) 营养素参考值%:12%,碳水化合物 每100克 4.2克(g) 营养素参考值%:1%,钠 每100克 158毫克(mg)营养素参考值%:8%”的“黔岭牌”纯香鸡蛋(内装20枚),其外包装标签上未标注产品标准代号,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鸡蛋产品营养成分表的计算或检测依据。
经查,2026年3月20日、3月28日、4月11日,当事人从昆明市官渡区忠望禽蛋经营部共计购进上述同种外包装标签的“黔岭牌”黑凤鸡蛋(内装10枚)26盒放置于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进价9.5元/盒,售价11.9元/盒,货值金额合计309.4元。截止本局开展现场核查时,当事人售出上述“黔岭牌”黑凤鸡蛋(内装10枚)20盒,剩余6盒退回供货商,当事人的违法所得48元。
2026年3月28日,当事人从昆明市官渡区忠望禽蛋经营部购进上述同种外包装标签的“黔岭牌”纯香鸡蛋(内装20枚)5盒放置于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进价18.5元/盒,售价21.9元/盒,货值金额合计109.5元。截止本局开展现场核查时,当事人售出上述“黔岭牌”纯香鸡蛋(内装20枚)3盒,剩余2盒退回供货商,当事人的违法所得10.2元。
2026年1月31日,当事人从昆明好彩头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同种外包装标签的“金堆谷”核桃软糕(素颜原味、养眼枸杞、颜值红枣)130千克放置于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进价35元/千克,售价43.9元/千克,货值金额合计5707元。截止本局开展现场核查时,当事人共计售出上述“金堆谷”核桃软糕(素颜原味、养眼枸杞、颜值红枣)111千克,剩余19千克退回供货商,当事人的违法所得987.9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1046.1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