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金瑞来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2MABN18PE9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红安县永佳河镇刘元村一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红安市监处罚〔2026〕97号
当事人向本局陈述,库房中货架、冰箱和冰柜内存放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共计10种,分别是:①蜀幺幺?麻辣脆肠进货价格是22元/袋;②菜品湘?石门肥肠进货价格是25元/袋;③一心阳洋?金牌肥牛肉片进货价格是26元/盒;④三盛?卤得菜秘制去骨鸭掌进货价格是28元/袋;⑤余长兴?土鸡腰进货价格是29元/袋;⑥琳滋食品夫妻肺片进货价格是30元/袋;⑦宏村?臭鲈鱼进货价格是51.8元/袋;库房中存放的:⑧华瑞粮?东北黄豆进货价格是7.98元/袋;⑨寻徽记?臭鳜鱼进货价格是58元/袋;⑩已发芽的土豆进货价格是2元/公斤。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均是在当事人仓库中货架和冰箱、冰柜中发现。由于生意差和管理疏忽,未及时对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清理处理。
本局经调查无证据证明当事人有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加工菜品的行为,因此本案无违法所得。本案以上述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材料购进价格计算本案货值金额为661.97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三)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标示或者存放,或者未及时对上述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转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鄂市监规﹝2026﹞16号)第301项的具体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