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倩姐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祝中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11MAC8U82559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456号商贸城第1F15#-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晋市监茶处罚〔2026〕05号
2026年6月0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商家现场冰柜中肥牛卷进行检查,商家能提供在快驴平台上的该款产品的订单详情与商品详情,该款肥牛卷主原料为牛肉,食材标签为肥牛。故暂未发现当事人目前仍将鸭肉卷充当肥牛卷进行销售的行为。
当事人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在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456号商贸城第1F15#-1即当事人经营的“梅姐过桥米线”店内将1150斤鸭肉卷充当肥牛卷通过线上美团平台、饿了么平台以及线下的方式售卖出约1132斤。后晋安公安分局在饿了么平台上查实销售额共计3902.02元,其余销售额无法查明。剩余未售出鸭肉卷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因时间过久,当事人未保留当时的进货单据,无法交待具体鸭肉卷的购进数量,进货价格,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当事人制作过桥米线时,还需使用米线、蔬菜等食品配料,鸭肉卷仅为原料之一,无法认定鸭肉卷的违法所得,故本案货值金额以晋安公安分局在饿了么平台上查实的当事人的销售额为准,即3902.02元,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
-元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