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向阳区国华六大厨熏酱饺子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祁国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02MA1F5N9N8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52委兴山材料线住宅楼105、106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向阳市监处罚〔2026〕54号
2026年6月22日我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其在鹤岗市向阳区国华六大厨熏酱饺子馆购买一瓶超过保质期的“百威纯生啤酒”,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保质期9个月。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鹤岗市向阳区国华六大厨熏酱饺子馆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承认销售超过保质期“百威纯生啤酒”的事实,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询问通知书》(鹤向阳市监询通〔2026〕20号),告知当事人于2026年6月29日来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2026年6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收集相关证据,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7月3日,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事实:2026年6月11日,当事人以80元/箱的价格购进“百威纯生啤酒”5箱(500ml*12瓶)。2026年6月21日,当事人以8元/瓶的价格向投诉人销售该款啤酒6瓶,其中1瓶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保质期9个月,已超过保质期。2026年6月22日,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案货值金额8元,违法所得为8元。
由于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
2026-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