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昊坤食品加工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贺桂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203MABJJ5MG26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郊路甲18-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市市监食食处罚〔2024〕25号
克拉玛依区昊坤食品加工坊于2024年3月15日共生产了2024年3月15日批次的红花籽油60L,罐装了规格为5L/桶共10桶,散装10L。罐装10桶均已销售完,以*元/桶进行销售,成本价格是*元/桶。2024年5月15日,当事人向第三方检验机构销售3.6kg抽样样品散装红花籽油,剩下的6.4kg散装红花籽油由当事人自行食用,散装红花籽油价格为*元/kg,成本价格是*元/kg。综上所述,该批次红花籽油货值金额合计为*元,获取利润*元。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食品的进货票据等材料。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红花籽油经抽检不合格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396.8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5000.00元
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