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大军 | 注册资本:13008.21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0775000065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北大街28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08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新合作瑞通商贸有限公司
张**,哈尔滨东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9
(2025)辽民终613号
港口作业纠纷
抚远金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5-05-09
港口作业纠纷
大连海事法院
4
2025-02-07
(2024)辽72民初963号
港口作业纠纷
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张**,抚远金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海事法院
5
2024-08-29
(2024)辽72民初963号
港口作业纠纷
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抚远金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张**,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海事法院
6
2024-08-16
(2024)辽72民初963号
港口作业纠纷
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抚远金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张**
大连海事法院
7
2024-08-16
(2024)辽72民诉前调846号
港口作业纠纷
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抚远金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大连海事法院
8
2024-08-06
(2024)辽72民诉前调846号
港口作业纠纷
抚远港务局有限公司
抚远金良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
大连海事法院
9
2023-05-20
(2023)赣0103民初307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艾**
张**,哈尔滨东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1-07-12
(2021)黑0109民初5303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鑫北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21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新合作瑞通商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张大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15
2017-05-22
(2017)黑民申733号
产品责任纠纷
王**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1-15
2017-04-05
(2017)黑民申740号
纠纷
王**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1-15
2017-03-22
(2017)黑民申734号
纠纷
于**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11-15
2017-04-11
(2017)黑民申741号
纠纷
苑**与被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15
2017-04-18
(2017)黑民申745号
产品责任纠纷
丁**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1-15
2017-03-30
(2017)黑民申735号
纠纷
孙**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的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11-15
2017-04-05
(2017)黑民申743号
纠纷
孙*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1-15
2017-05-10
(2017)黑民申739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姜**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1-15
2017-04-05
(2017)黑民申7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赵**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1-15
2017-04-07
(2017)黑民申737号
纠纷
卢**与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金沃尔科技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北市监处罚〔2023〕6号
市局网监处专项监测发现,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内容中宣称产品玉米有“抗衰老、减肥、预防抑制癌症”等功效,涉嫌虚假宣传,该公司知道过错后,在2023年6月15日经过我公司同意后,龙采科技集团对网站不合理的文字内容进行统一调整 。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证明 该公司证照齐全 主体合法
2.公司网站截图,证明 该公司已主动改正
3.调查询问笔录,证明 该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
4.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人的身份证,证明 该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 及委托关系
5.与龙采科技公司签订网站维护协议,证明 广告所需费用
6.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照片等证据材料,证明 该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
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及《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广告法的规定,拟对哈尔滨东金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发布的违法广告,并给予当事人广告费用二倍罚款,共计666元整的行政处罚。
666.00元
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