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泉五金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志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6BYWP3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密云路与黄河道交口西南侧北方城一区5-12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南开市监处罚〔2026〕239号
当事人于2025年9月18日从福建省南安特吉卫浴有限公司购进标称生产单位名称为福建省南安特吉卫浴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100cm的“希牛”软管经抽样检验,管螺纹精度项目不符合GB/T23448-2019《卫生洁具软管》标准,依据《卫生洁具软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检验结果后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经查,当事人购进涉案批次软管100根,进购价格5.1元/根,销售价格13元/根,店铺线下销售12根,其中销售给抽检人员6根,经核查,当事人将店内剩余涉案同批次产品,共88根软管,包括备样6根在内,已自行退回处理。本案货值金额1300元(13元/根*100根=1300元),违法所得94.8元(13元/根*12根-5.1元/根*12根=94.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4.8元。
2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