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管酱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高平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15MACJP61J0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街道西二环235号贵阳火车北站北大资源项目(北大资源梦想城1,2号地块)2-A01栋1单元12层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6〕286号
经查,2026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白酒(文江武湖100ml),数量17瓶,均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当事人网络店铺销售的无生产日期的白酒(文江武湖),净含量100ml/瓶,购进数量70瓶,销售了52瓶,另有1瓶给客户品鉴未销售,购进单价12元/瓶,零售价19.9元/瓶。货值金额合计1393元,违法所得410.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检查笔录一份及现场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食品和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的事实; 2、产品照片4张,证明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的事实; 3、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一份,证明扣押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实物证据的事实; 4、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食品和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的事实及货值金额的情况;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有合法处理本案的权利和身份信息的事实; 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代理权限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相关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认可。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文江武湖”白酒17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壹拾元零捌角(¥410.80); 三、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共计罚没人民币金额壹仟柒佰陆拾玖元整(¥1410.80),上缴国库。 0
1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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