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嘉兴豪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龙秀鹏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MA2BBUYH8A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34号S2-20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1
(2026)粤0704民初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恒流光电有限公司
龙**,净米照明(江门)有限公司,嘉兴豪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26
(2026)粤0704民初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恒流光电有限公司
净米照明(江门)有限公司;龙秀鹏;嘉兴豪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
2026-03-25
(2026)粤0704民初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恒流光电有限公司
净米照明(江门)有限公司;龙秀鹏;嘉兴豪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盐市监处罚﹝2026﹞377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2024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其年度报告。因未按规定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事人于2025年7月1日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0月23日,当事人最后一次纳税。2024年5月1日,税务部门已将当事人列入非正常户。本局于2026年1月23日在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公告,督促当事人限期年报。当事人至今仍未履行法定义务。2026年4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核准登记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该住所查无此公司,并通过登记信息中预留的电话联系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202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