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蓝钻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黎志梨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MA5NJTC22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26号第三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05
(2024)浙0502民初756号
肖像权纠纷
费*
广西蓝钻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13
2024-04-01
(2024)浙0502民初756号
肖像权纠纷
费霞、广西蓝钻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6〕374号
经查,当事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26号第三层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南宁市乡塘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对南宁蓝钻口腔门诊部违规违约行为处理的通知》(西医保中心发[2025]14号)通报显示,当事人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开髓引流术项目重复收费涉及费用总金额为1676.00元(其中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4.07元,违规收取个人账户费用1311.93元)。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20日将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364.07元进行了清退。截止至2026年3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已对违规收取个人账户费用1311.93元中的1193.09进行清退,剩余118.84元因消费者称自行到店退而暂未退。2026年6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责退〔2026〕21号),责令当事人在期限内将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118.84元退还给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难以查找的,应当公告查找。2026年6月11日当事人已通过微信转账将118.84元退还给消费者。综上,截止本案调查终结时止,当事人已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4.07元及违规收取个人账户费用1311.93元完全清退。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