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起奔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豪杰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5MACD94G7XD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与京广路交叉口西南角百荣世贸商城D座一层D1-6-1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管市监处罚〔2026〕270号
2024年11月14日,我局收到举报人举报书显示:在我局辖区位于百荣世贸商城D1-6-118号的河南一起奔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奔富BIN128库纳瓦拉设拉子干红葡萄酒(以下简称‘奔富BIN128’)”涉嫌标签违法。
2025年2月18日我局接到市局转办函显示:河南和道酒业有限公司(已另案处置)销售给安阳市华联优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强店的“奔富BIN407赤霞珠红葡萄酒(以下简称‘奔富BIN407’)”被投诉举报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查证“奔富BIN407”是河南和道酒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26日从河南一起奔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的。
2026年1月8日我局收到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移送函》显示郑州市管城区嘉恒酒业商行销售的“奔富BIN389”涉嫌假冒的线索。经查证:“奔富BIN389”是郑州市管城区嘉恒酒业商行从河南一起奔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的。
2026年4月2日、4月15日我局分别收到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通报函》显示河南和道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奔富BIN407”、“奔富BIN389”涉嫌假冒的线索。经查证:“奔富BIN407”、“奔富BIN389”是河南和道酒业有限公司从河南一起奔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的。
经查:1、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店内有同批次涉案产品,当事人表示均销售过上述涉案产品,其经营的涉案产品是在2021年至23年间从荥阳市峰禾商贸部(2024年5月13日已注销)购进的,无法提供购进手续,截止目前,已全部销售完毕。涉案产品“奔富BIN128”以**元/瓶的价格购进18瓶,销售价格为340元/瓶,货值金额6120元(340×18),违法所得共计180元[(340-**)×18]。涉案产品“奔富BIN407”经商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鉴定,鉴定结论为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产品。侵权产品“奔富BIN407”是当事人在2020年从河南菲桐实业有限公司以**元/瓶的价格购进60瓶,后以720元/瓶全部销售给河南和道酒业有限公司,违法经营额共计43200元(720×60),违法所得共计4200元[(720-**)×60];涉案产品“奔富BIN389”以**元/瓶的价格购进24瓶,销售价格为500元/瓶,货值金额共计12000元(500×24),违法所得共计480[(500-**)×24]。涉案产品“奔富BIN407”是当事人以**元/瓶的价格购进18瓶,后以740元/瓶销售给河南和道酒业有限公司,再销售给山东大润民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货值金额共计13320元(740×18),违法所得共计360元[(740-**)×18]。
2、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奔富BIN128”、“奔富BIN407”、“奔富BIN389”因购进时间早均无法提供相关购进凭证,执法人员初次现场检查时已对当事人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管)市监十责改[2024]1125号,同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管)市监十当罚[2024]1125号,给予警告。2025年2月26日再次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店内在售的商品随机抽选均可以提供供货者资质与采购凭证。
另查明:1、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涉案产品图片显示:涉案产品名称为:奔富BIN128库纳瓦拉设拉子干红葡萄酒;净含量:750ml;进口商:天津兴利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机场道8号。2024年12月31日,我局向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协助调查天津兴利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否进口并对外销售过“奔富BIN128”。2025年1月4日,我局收到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显示:天津兴利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未进口、销售过涉案产品“奔富BIN128”,涉案红酒的中文标签并非天津兴利太平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制作,不能认定其真实性。
2、涉案产品“奔富BIN407”经商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鉴定,鉴定结论为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产品。
3、涉案产品“奔富BIN389”外包装信息存在虚假问题经与当事人确认: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标签的合规性。
4、涉案产品“奔富BIN407”经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至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后,该局回复《情况说明》显示:易富(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称“涉案产品并非其公司销售的”。
5、本案当事人销售标签虚假的“奔富BIN128”、“奔富BIN407”、“奔富BIN389”货值金额共计31440元(6120+12000+13320),违法所得共计1020元(180+480+360)销售的侵权产品“奔富BIN407”违法经营额共计43200元,违法所得共计4200元。
6、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于2025年4月14日向我局提交情况说明,表示其因家庭原因暂无法配合调查,经审批我局依法中止调查。2026年5月28日,当事人
1、没收违法所得:1020元;
2、罚款人民币:105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1520元。
10500.00元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