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新街永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永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43MA5U93MR1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彭水县保家镇创业街46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彭水市监处罚〔2025〕152号
2025年5月12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彭水县新街永胜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山药”进行监督抽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样品进行检验,2025年6月11日,本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山药”的《检验报告》(№:A25SG13827),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山药”的《检验报告》(№:A25SG13827)、《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彭水市监检结〔2025〕bj-04号),告知了当事人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事实以及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间未提出复检申请。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山药”待售,未采取强制措施。因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本局于2025年7月14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39.4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