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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吉旺商贸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沛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48T5P37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恩施市太阳河乡梭布桠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511号
经查,本局于2026年7月28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待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1种,具体为:1、去壳鹌鹑蛋1盒,生产日期:2026年1月8日,保质期180天,超过保质期21天;2、康师傅冰红茶(柠檬口味茶饮品)3瓶,生产日期:2025年6月6日,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52天;3、唱片面包2包,生产日期:2026年3月25日,保质期至2026年7月22日,超过保质期6天;4、精制豆皮5袋,生产日期:2026年1月11日,保质期:6个月,超过保质期17天;5、核桃饼1包,生产日期:2026年4月14日,保质期一、四季度150天,二、三季度90天,超过保质期15天;6、鑫源喜高安工艺腐竹1袋,生产日期:2025年11月15日,保质期8个月,超过保质期13天;7、食用碱面3袋,生产日期:2023年9月1日,保质期18个月,超过保质期514天;8、风味鸡油辣椒4瓶,生产日期:2024年12月26日,保质期18个月,超过保质期32天;9、风味调味汁1瓶,生产日期:2025年4月12日,保质期15个月,超过保质期16天;10、生态米2袋,生产日期:2025年6月6日,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52天;11、五常大米1袋,生产日期:2025年5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79天。 当事人从华硒永旺副食购进唱片面包、核桃饼,从华硒幸福调料处购进去壳鹌鹑蛋、风味鸡油辣椒、风味调味汁,从华硒市场小杨调料干货处购进精制豆皮、鑫源喜高安工艺腐竹,华硒市场广缘商贸处购进五常大米,向供货商索取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留存进货票据,无法提供销售台账。当事人所售食品部分标有销售价格,1、生态米,售价45元/袋,货值90元;2、五常大米,售价60元/袋,货值60元。其余涉案食品现场未标示销售价格,为确定涉案货值,本局通过淘宝平台检索同规格在售商品,取平均价格认定:1、去壳鹌鹑蛋8.6元/盒,货值8.6元;2、康师傅冰红茶(柠檬口味茶饮品)2.2元/瓶,货值6.6元;3、唱片面包3.2元/个,货值6.4元;4、精制豆皮7.6元/袋,货值38元;5、核桃饼24.6元/包,货值24.6元;6、鑫源喜高安工艺腐竹15.3元/袋,货值15.3元;7、食用碱面3.6元/袋,货值10.8元;8、风味鸡油辣椒13.8元/瓶,货值55.2元;9、风味调味汁10.8元/瓶,货值10.8元,以上商品货值金额为326.3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台账,上述商品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情况无法查明,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同时查明,待售的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8种,具体为:1、田七春日花园系列清新牙膏20支,限用日期2026年6月8日,超过限用日期50天;2、飘柔垂顺亮泽洗发露1瓶,限用日期2025年8月31日,超过限用日期331天;3、润之素健康净护洗手液1瓶,限用日期2023年4月19日,超过限用日期1196天;4、水晶之恋清爽沐浴露1瓶,限用日期2024年5月18日,超过限用日期801天;5、爱妃美樱花花瓣沐浴露1瓶,限用日期2025年10月13日,超过限用日期288天;6、醒慕氨基酸嫩肤沐浴露1瓶,限用日期2024年3月22日,超过限用日期858天;7、新面孔焕时修护柔肤水1瓶,限用日期2026年7月14日,超过限用日期14天;8、新面孔焕时修护洁面乳1瓶,限用日期2026年7月27日,超过限用日期1天。当事人从华硒市场武汉百货处购进涉案化妆品,索取了供货商《营业执照》,但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所售部分化妆品标有销售价格,1、飘柔垂顺亮泽洗发露,售价55元,货值55元;2、水...[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述违法行为之间没有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日化洗涤产品,并作出合并处罚如下:1、没收去壳鹌鹑蛋1盒、康师傅冰红茶(柠檬口味茶饮品)3瓶、唱片面包2包、精制豆皮5袋、核桃饼1包、鑫源喜高安工艺腐竹1袋、食用碱面3袋、风味鸡油辣椒4瓶、风味调味汁1瓶、生态米2袋、五常大米1袋、田七春日花园系列清新牙膏20支、飘柔垂顺亮泽洗发露1瓶、润之素健康净护洗手液1瓶、水晶之恋清爽沐浴露1瓶、爱妃美樱花花瓣沐浴露1瓶、醒慕氨基酸嫩肤沐浴露1瓶、新面孔焕时修护柔肤水1瓶、新面孔焕时修护洁面乳1瓶、雕牌无磷洗衣粉1袋、洁柔婴儿倍柔洗衣液2瓶;2、罚款3500元。
35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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