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辽宁尊鼎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宝清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大勇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23MA1BL1RK1X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新华名苑A-2座1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6〕110号
经查,辽宁尊鼎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宝清分公司在我局登记注册成立之后,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2023、2024年度报告,未办理歇业;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已变更为宝清县环球网吧,无任何当事人生产经营痕迹,且通过拨打登记注册的当事人电话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2021、2022、2023、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对于当事人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不具备从轻、从重处罚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应当给予适当行政处罚。 综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