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振东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MA069KD5X0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新都汇广场5-50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26
抵押合同纠纷
蒋**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刘**,姜**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6-11
(2021)津01民终3424号
抵押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6-02
(2021)津01民终35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6-02
(2021)津01民终35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12-01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6
2020-11-10
(2019)津0104民初112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7
2020-11-10
(2019)津0104民初112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8
2020-11-10
民间借贷纠纷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9
2020-11-10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姜树清及刘振东,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10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刘**,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姜**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1-24
(2019)津0104民初11206号
蒋**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
2021-01-03
(2019)津0104民初112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3
2020-08-30
(2019)津0104民初11206号
民间借贷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4
2020-08-30
(2019)津0104民初11206号
民间借贷
蒋**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5
2020-08-09
(2019)津0104民初11204号
民间借贷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6
2020-07-16
(2020)津0104民初12号
抵押合同纠纷
刘**,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7
2019-09-20
(2019)津0104民初11206号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8
2019-02-26
民间借贷纠纷
蒋**
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7-01
2020-12-29
(2019)津0104民初11204号
企业借贷纠纷
蒋**与姜**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01
2021-06-07
(2021)津01民终35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蒋**、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1-07
(2019)津0104民初11206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蒋**与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31
2019-11-04
(2019)津0104民初11204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蒋**与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4-24
2019-04-18
(2019)津0104民初1358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蒋**与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04-24
2019-02-11
(2019)津0104民初13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蒋**与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平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天津振东辰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9日,登记地址为“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新都汇广场5-503”,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技术研发、推广、咨询、转让;通信工程;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已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构成要件。
吊销营业执照
-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9-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