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滨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重鹏注册资本:210.000000万美元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MA2MUNE065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东北角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07
(2021)皖8601民初28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徐**
合肥滨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包罚〔2025〕123号
当事人为大型超市,主营业务为百货及食品销售,持《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抽检批次豆奶粉固体饮料为当事人2025年6月2日从天津阿尔法保健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时保存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供货商委托生产合同及受托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存了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制作了抽检批次豆奶粉固体饮料的进货台账。据当事人受托人陈述,该公司经营地址在负一层,受梅雨季节影响,公司仓库通风设备未全天开启,湿度过高导致菌落总数超标。此批次豆奶粉固体饮料共计购进数量为为8袋,购进单价为18.9元/袋,购进金额共计151.2元。上述8袋豆奶粉固体饮料未对消费者售出,均被检测机构抽样,买样费用为25.9元/袋,计算抽检豆奶粉固体饮料销售金额为207.2元。故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207.2元,本案违法所得为207.2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事人此前未受过行政处罚。
1;罚款叁仟元;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零柒元贰角。
3000.00元
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