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宝清县同兴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传龙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元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23556129694L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白瓜籽大市场9排3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25
2024-04-03
(2022)黑0502执恢4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与宝清县某某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王**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12-30
2018-12-18
(2018)黑0502执40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宝清县同兴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7-12-22
2017-12-21
(2017)黑0502执15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分行与宝清县同兴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王**、王**、廖**、傅**、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市监处罚〔2026〕144号
经查明,2026年5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无任何生产经营痕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报送2020、2021、2022、2023、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