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杭州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2MA9KFX53X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睢县城郊乡世纪大道与华山路交叉口正阳春天5号楼29楼东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20
(2026)豫1422民初2539号
睢县凤霞干鲜冻品店
李**,李**,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刘**,李**,李*,陈**
睢县人民法院
2
2023-05-22
(2023)豫1422民初23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睢县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睢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03
(2026)豫1422民初2539号
睢县凤霞干鲜冻品店
陈**,李*,李**,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睢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4
2023-05-27
(2023)豫1422民初23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睢县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1784.4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睢市监处罚﹝2026﹞67号
2026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对食品安全员及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2026年6月18日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仍未对食品安全员及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嫌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之规定。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规定。以及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确认该单位是拒不改正,不具有从重处罚情形,裁量等级为从轻,建议对睢县康梦园医养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2
睢民罚决字﹝2026﹞第2号
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设置避难间
责令停业整顿
0.00元
睢县民政局
2026-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