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库车市阿尔曼叁肆柒叁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散江·阿吾提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23MA780N9E1M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清风苑社区丝路明珠小区1幢1单元8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处罚〔2024〕17号
经查明,库车阿尔曼超市3473加盟店从2018年5月开始经营活动的,主要经营范围食品、日用品销售、卷烟零售。当事人于2024年1月12日上门送货的批发车上购进了7公斤生姜,进货价:12.2元/公斤,销售了0.98公斤,采样单位买走了6.02公斤,当天生姜销售价15.9元/公斤 。进货时票据没保存,没注意查验有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天下午,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执法人员对该批生姜进行了依法抽样,抽样基数6.02kg,抽样数量3.01 kg,之后随即将样品送新疆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噻虫胺mg/kg≤0.2的标准指标,实测值0.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该检验报告,上述生姜已销售完毕。综上该批生姜货值金额为111.3元,违法所得111.3元。
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11.3元; 二、罚款5000元(五千元整)。
5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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