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龙川镇加敏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加敏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4MADQD39D7H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徐营村委会下河坝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南处罚〔2026〕74号
2026年6月23日上午,本局执法检查人员对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徐营村委会下河坝村的南华县龙川镇加敏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在经营者朱加敏的陪同下进行,检查时该店正在开门营业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内货架上现场查获其经营的以下超过保质期食品:1.益盐堂精制碘盐:数量:7袋,规格:500g/袋,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2日,保质期:3年,售价:1元/袋,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245天。2.好人家手工牛油老火锅底料:数量:4袋,规格:200g/袋,生产日期:2024年11月26日,保质期:18个月,售价:18元/袋,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28天。3.红糖:数量3袋,规格:400g/袋,生产日期:2025年2月7日,保质期:12个月,售价:5元/袋,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136天。4.刘老大花生牛轧糖:数量:3袋,规格:210g/袋,生产日期:2025年1月11日,保质期:12个月,售价:8元/袋,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164天。南华县龙川镇加敏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的行为已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18元,因该店未建立销售记录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一、没收被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益盐堂精制碘盐7袋、好人家手工牛油老火锅底料4袋、红糖3袋、刘老大花生牛轧糖3袋;
二、处以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