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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李云志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云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323MACW4K389Q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紫金街道紫金路一校路口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6〕126号
2026年5月18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来到西峡县紫金街道紫金路一校路口3号西峡县李云志诊所对医疗器械及药品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治疗室内发现(1)金塔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2)曙光健士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1mL,(3)一次性使用无菌溶药注射器(带针)20ml,(4)曙光健士一次性配药注射器(带针)10ml,(5)曙光健士一次性无菌注射器5ml,当事人不能提供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现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市监责改[2026]3-12号,要求当事人在2026年5月27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并送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市监当罚[2026]3-12号,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6年6月5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李云志诊所对2026年5月18日检查情况进行复查,执法人员在(1)2026年5月20日河南泰成医药有限公司的销售清单上发现购进有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2)2026年5月22日销售清单上发现购进有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3)2026年5月27日销售清单上发现购进医疗器械,①一次性使用无菌溶药注射器,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③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④医用棉签;(4)2026年6月5日的销售清单上发现购进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上述医疗器械仍不能提供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15000.00元
西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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