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毕胜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300371153E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9号珠江石材城H区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3-27
2025-03-17
(2025)津02执362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宁夏某某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毕**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6〕32号
2021年6月,你单位取得了上饶市坤利建材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为:3600211130,发票号码为:05481771,发票金额88495.58元,税额11504.42元,价税合计金额100000.00元,于2021年6月认证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1504.42元,已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税凭证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88495.58元,国家税务总局上饶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来函证实,上述发票为虚开发票。经查,上述发票与开票方不存在真实业务,属以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应补缴增值税11504.42元,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805.31元,你单位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96,744.23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7115.05元,你单位已于2026年3月26日调整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调增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629.1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应补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6154.87元。
6154.87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