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长青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2080223975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村商融城4-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8-09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公司,张**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2
2020-09-22
(2020)新4003民初103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鲁尔巴·吐鲁哈
洪**,新疆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公司,玛纳斯县安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奎屯市人民法院
3
2020-09-21
(2020)新4003民初103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鲁尔巴·吐鲁哈
玛纳斯县安顺达运输有限公司,x**,新疆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公司
奎屯市人民法院
4
2020-09-21
(2020)新4003民初103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鲁尔巴·吐鲁哈
洪**,新疆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公司,玛纳斯县安顺达运输有限公司
奎屯市人民法院
5
2020-01-07
(2020)新0202民初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
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5-23
民间借贷纠纷
刘**
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公司,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2
2016-12-04
(2016)新0202民初5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何**
裁判文书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3
2025-12-01
(2025)新0202执20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克拉玛依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肖某;张*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01-03
2024-12-03
(2024)新0202民初624号
民间借贷纠纷
肖*、克拉玛依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4-01
2022-03-30
(2021)新0202执46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任**、王**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2-16
2021-12-07
(2021)新0202执5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刘**、张**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1-19
2021-11-11
(2021)新0202执361号
劳务合同纠纷
洁提肯·朱马故、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9-03
2021-07-30
(2021)新0202民初36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任**与王**、王**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1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8-03
2021-06-21
(2021)新0202民初210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刘**与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04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6-05
2021-05-24
(2021)新0202执136号
借款合同纠纷
范**与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6-05
2021-05-24
(2021)新0202执13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张*与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1-06-05
2021-03-11
(2021)新0202执异3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中心支公司与克拉玛依市弘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独市监处罚〔2025〕156号
经查明,当事人已连续两个年度及以上未依法在规定的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并被本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局于2025年7月16日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在30日内当事人未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或依法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本局执法人员实地走访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现场未发现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经拨打当事人办理注册登记时所留电话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2025年8月29日,本局在独山子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两次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向当事人登记住所邮寄《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年报补报、登记事项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吊销营业执照。
-元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独山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