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县永振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武龙龙注册资本:24.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24739323537L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临县三交镇武家沟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县市监处罚﹝2026﹞50号
当事人的上述加油机于2025年9月24日因加油站电力线路老化,停电发电的时候电压不稳定导致2台加油机主板烧毁损坏,当事人拆除铅封进行维修和更换主板,导致主板原始数据丢失,后经临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定合格重新加了铅封,所以两台加油机在前后两次检定报告中加油累积量数据异常,铅封前后不一致。造成了破坏计量器具铅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材料:1、临县人民检察院检查谏议书(临检行公建[2026]4号)复印件1份,证明案件线索的来源;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该加油站的市场主体资格及负责人身份;3、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铅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的事实;4、询问记录1份,证明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铅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的事实;5、出厂编号为3J44032311001405644-1的加油机,检定时间为2025.06.12-2025.12.11和2025.12.08-2026.06.07的检定报告两份,出厂编号为3J015040050-2的加油机,检定时间为2025.06.12-2025.12.11和2025.12.08-2026.06.07的检定报告两份,形成实际检定情况事实。6、当事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份,证明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铅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的事实。7、2026.06.09-2026.12.08加油机检定证书复印件6份,证明当事人当前使用四台加油机(6把加油枪)检定合格。
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铅(签)封,对加油机进行维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加油站经营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应当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应当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的规定,应当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加油站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和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以及弄虚作假、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2000.00元
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