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大龙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24MA0YPUGP2H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冯贝堡镇李家荒地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法市监处罚〔2026〕22号
经查证,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登记成立,登记住所为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冯贝堡镇李家荒地村,股东为张大龙和左丽,其中张大龙为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为左丽。2019年5月中旬至2019年7月末,张大龙伙同他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经营主体,并将上述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材料等手续(每套手续包含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对公账户账号及密码、银行U盾、手机卡等),以牟利为目的卖与他人,张大龙伙同他人共计转让了含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在内的9套营业执照及公章等全套手续,两人共计获利6000.00元(其中在法库县辖区包括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在内共有4家,其余3家另案处理)。2020年8月19日,张大龙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2023年11月28日,法库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判处张大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5年12月3日,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检察建议书》(法检行公建〔2025〕53号),建议我局依法对“沈阳龙锐建材有限公司、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沈阳礼运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利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消除其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
2025年12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企业登记的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冯贝堡镇李家荒地村地址实施实地检查,现场未见有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的相关招牌或在该场所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执法人员通过登记时留下的电话“电话号码:13998271058”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我局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28日对沈阳达隆商贸有限公司两次邮寄《询问通知书》,两次邮寄均因无人签收被退件处理,我局至今无法与沈阳利秋建材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当事人未因此事被行政机关处罚过。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